根據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」中所載的信念,公共圖書館是開展教育、傳播文化和提供資訊的有力工具,也是在市民的思想中,樹立和平觀念和豐富精神生活的重要工具。
香港的公共圖書館服務由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」提供,以配合社會人士對知識、資訊、自學進修及善用餘暇的需求,以及推廣本港的文學藝術。香港公共圖書館的目標是以下列方式為市民提供服務:
作為資訊中心,為公眾人士提供免費設施,俾能輕易獲取有關各學科及其最新發展的資料;
作為持續教育的工具,讓市民利用圖書館資源去自學進修;
作為推廣香港文學活動和文學研究的中心,促進市民對文學創作和研究的興趣,鼓勵和推廣文學寫作,發展和保存香港文學,以及促進文化交流;
作為消閒去處,讓市民外借館藏回家享用,善用餘暇;
作為社區文化中心,舉辦均衡及以圖書館資源為本的活動,為不同年齡的讀者提供資訊、娛樂和消遣及為日常生活增添姿采。這是圖書館讓大眾市民擁有的權利。但有權利,就有義務。而所謂的義務,就是要大家遵守規則。就這麼簡單。
以我在圖書館工作的觀察所得,大部份的人,都是「糊裡糊塗」的不知道自己做了違規的事。由於都是無傷大雅的小事情,所以我們只要稍為提醒就可以了。
但有一些人,卻看似是「明知故犯」的。但不要緊,因為我們有「主場之利」,所以基本上只要「禮貌地」勸阻,大家仍是會接受的。
只是還有一些人,倒是「明目張膽」的要挑戰我們的。在遇到這樣的情況,同事們可是有不同的處理方法。
但有一些人,卻看似是「明知故犯」的。但不要緊,因為我們有「主場之利」,所以基本上只要「禮貌地」勸阻,大家仍是會接受的。
只是還有一些人,倒是「明目張膽」的要挑戰我們的。在遇到這樣的情況,同事們可是有不同的處理方法。
我個人認為,在為這些「尊貴的客人」提供進一步的服務之前,最重要的是要控制的自己的情緒。即使道理在我們這邊,但如果因為「一時衝動」,而在溝通上出現誤會,他們的「不滿」和我們的「麻煩」可是會愈滾愈大。所以,不論他們是如何的不可理喻,我們也只可以「和顏悅色」的跟他們解釋,不然理虧的可是我們呢。
總而言之,一切都得「以客為尊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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