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28, 2012

捐血事件﹙中﹚

第二次嘗試,是六月一日,星期五。

那天的工作時間是早上九時至下午六時,放工後打電話回家報到,媽媽提議再去捐血。因為我星期六、日都放假,捐了以後,就可以有兩天時間休息,還有就是前一天已從黃醫生手上取得「證明」,所以,一於速戰速決,免得它會因為時間的問題而認受性降低。

就是這樣,一行三人,我、媽媽,還有爸爸又再勇闖在銅鑼灣的捐血站。

我乖乖的再填一次問卷,再驗一次血色素,再等一次見姑娘。打開面談室的門,看見坐著的不是上一次的那位姑娘,其實心裡已涼了半截。但事已至此,也只好硬著頭皮,再一次被「質詢」,再一次去解釋我的狀況。心想,「不怕,這一次我倒是有備而來!」只是,說了兩句,又再涼多半截。跟之前的那個姑娘不同,這是一個冷漠,只會冷言冷語,冷嘲熱諷的姑娘。

是的,雖然我仍需要覆診,但已經停藥接近一年,又有醫生信證明我是「fit to donate blood」。但對於這個姑娘,我是正在接受治療,未完全康復的「不正常人類」。即使是這樣,她也好應該耐心、禮貌的讓我解釋完,才說要拒絕吧。

怎麼可以這樣?我向她說明之前的那一位姑娘和顧問醫生的建議,她不要聽,我給她看那封醫生信,她也不要看。只是,不停的指著「是否需要正由醫生診治,服食藥物,接受治療或等待檢驗報告?」一項,機械式的說要保障我和那些血製品,要我屈服於她的「判決」,要我完完全全不用覆診,才可以來捐血。

我明白她的顧慮,但我不滿於她的答案,更不滿於她的咀臉、態度。我是來捐血救人的,不是來求她施捨,不捐血,對我是沒有損失的。我不是一個愛逞強,愛追求勝利的人,卻是一個雖然膽小畏事,但愛正義,愛好打不平的人。我跟她爭持不下,只因為我要把事情搞清楚,給自己有一個交代。

我非常明白「少做少錯,不做不錯」,害怕「孭鑊」是人的天性,因為我也是一個這樣的人。跟進了我的個案四年,幾乎「有求必應」,對我「言聽計從」的主診醫生也是一樣。要不然,也不會要我費盡唇舌、軟硬兼施,他才願意給我做「證人」,給我作「人格擔保」,給我寫信,證明我現在的狀況適合捐血。

無論如何,由於這個姑娘提出的「理由」都不能成功的說服我離開,她只好「無奈地」請她的上司來處理。

接手的這個姑娘態度好多了,談起來也表現得比較明白事理,說看到我拿著醫生信來捐血,就知道我是「有心人」,什麼什麼,只是因為顧問醫生已下班,她又不能決定,所以,即使她本人也很希望我能夠捐血,但就是不可以,什麼什麼。

本來,事情發展到這裡,我已經比較可以接受,然而她接著所說的,卻又再一次燃起我的怒火。

她竟然問我為什麼不早點來,在五時前來,在顧問醫生下班前來,那就不會出現問題。我怎麼想到捐血中心開放到七時半,醫生卻只支援到五時?我可是六時下班就直接跑過來啊!我又怎麼想到有醫生證明,你們還是不接受呢?

她又問我是否可以在工作時間,跟公司說一聲,過來一趟,又或者在平日找一天不用上班才再來。我可是星期一至五也要工作,不能跑開呀!﹙一般人也是這樣的吧!﹚沒有放假的嗎?有,但都在星期六、日,你們的顧問醫生也放假呀!大假呢?x*zy#@!我的工作是沒有大假的,即使有,你的意思是,我要特意利用一日大假來捐血嗎?

嗯,無論如何,就因為我是第一次捐,又有這樣「特別」的狀況,她建議我最好在星期一至五,二時至四時期間來。十二時前,未開放,十二時至二時,怕醫生會外出午飯,四時後,又怕時間不夠充裕,找不到醫生咨詢,五時後,醫生下班。什麼,捐血也要定「良辰吉日」?

其實,到底是她們都待在捐血中心太久,忘記了現實世界是怎樣?還是她們都被機構制衡著,只能按本子辦事,失去了自我?只是,她們的機構也不見得有給予良好的教育和制度讓她們去跟隨呀!

後來,我把事情的始終告訴媽媽,她則要求這個姑娘白紙黑字,簡略的寫下我的情況,要她在接著的星期一問過了她們醫生的意見,再打電話給我一個回覆。

當刻,我心裡只想不要再出現任何岔子了,也不想讓這些岔子動搖我對捐血的決定,畢竟我已經有點洩氣,有點抗拒了。﹙天啊,真是犯賤,我又不是要賣血,竟然淪落到這般田地。﹚

我不知道她們會怎樣處理,可能只會覺得是一個「瘋人」及其兩名家人,要求捐血被拒,大鬧紅十字會捐血中心,然後草率的給我一個答案,要我因為怕麻煩而放棄,要我知難而退。﹙其實,我懷疑她們本來就以為我不可能取得醫生信,不可能再回來想要捐血。﹚

我有點明白那些弱勢社群的感受。很多時候,他們也是要過關斬將,付出很多時間、精神,經過長期的努力,才能爭取到一般人的基本所需、尊重和關顧吧!顯然我比大部份的他們幸福多了!

﹙待續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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